通知公告

关于2024级非脱产(函授)新生办理课程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务管理细则》东继字〔2022〕15号相关规定,现为2024级非脱产(函授)新生办理课程免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修对象:

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级非脱产(函授)新生。

二.免修条件:

学生对同层次应修课程具有如下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该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发的成绩单不超过3年,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

2.复学、转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

3.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相同学历层次毕业证书者,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

4.学生已获得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六级证书或425分及以上四、六级成绩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笔试合格成绩通知单)、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免修非英语类专业“大学英语”课程;

5.学生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的,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类相同或相近课程。

三.免修要求:

1.申请免修课程必须在同学历层次内进行。须在该课程面授前提出申请。实验、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和环节不能免修。

2.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相关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免修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免修一旦申请不可撤销。

四.其他事项:

1.经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按原成绩单实际分数记录;等级证书等未有百分制分数显示的,一律按75分记录课程成绩。

2.2024级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请到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填写《学生免修申请表》。

3.学生本人将免修申请表excel版及PDF签字扫描版、原学校本科毕业证、成绩单(盖原学校印章)或合格证书扫描电子版打包发至电子邮箱:cj82191968@163.com(扫描件照片一定要清楚)。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451-82190796,0451-82190798。

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