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张文朋等32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经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张文朋等32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因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同送达。学生对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公告执行,注销学籍,逾期申诉不再受理。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2396

附件: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