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5年度黑龙江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5年度黑龙江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是指能够解决国家和我省高度关注的继续教育重大改革、重大工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对我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学习型社会建设等有重要推动作用和现实意义,在全国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

2.一般项目是指根据学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具有良好研究基础,能够解决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推动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并有较强应用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

所有项目经学校遴选推荐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我校推荐名额为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推荐申报项目在2025年度校级继教改项目中遴选择优推荐。

三、立项材料

1.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立项审批表各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可编辑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打包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单位名称-立项材料”文件夹中个人文件命名为“序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申报书/审批表-单位名称”,序号要与立项汇总表中序号一致,同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四、组织管理

各学院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按照申报要求组织评审,经专家论证后,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从事继续教育的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省继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倾斜。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一定比例。

3.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

六、材料报送

请项目申报人于2025年12月15日下班前将立项申报书(附件2)、立项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763594018@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楼西506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2397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5日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