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设置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布局,满足社会人员就近学习需求,经前期调研、实地考察及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增设新疆财经大学、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作为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继续保留伊春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上述三个校外教学点办学层次均为专升本,办学形式为非脱产,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5日-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等方式与我院联系,反映情况须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796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主楼西501办公室

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