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继续教育工作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承担继续教育教学、培训、教研及管理任务,提升继续教育办学质量与服务水平,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

二、评选周期

本次评选周期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教师在此期间的业绩成果作为本次评选的主要依据。

三、评选条件

(一)高等学历教育教师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或教学事故记录;关爱学生,积极履行育人职责。

(2)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显著,课程体系设计科学,注重教学创新,能根据非脱产学生学习能力科学把握教学难度与教学进度。

(3)积极参与学院工作:主动承担教学任务,配合学院开展教学管理、质量评估等工作,评选周期内年均工作量不少于16学时。

2.优先条件:

(1)教学创新成效显著:开发符合非脱产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模式或数字化教学资源。

(2)课程建设贡献突出:主持或参与开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特色课程,内容贴近非脱产学生职业发展需求。

(3)任教资历与专业职称优势: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连续任教满3年及以上,或持与授课专业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非学历教育教师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或教学事故记录;关爱学生,积极承担育人责任。

(2)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显著,课程内容贴合学员需求,教学方法创新,学员满意度测评分数达90分以上(需提供有效测评依据)。

(3)积极参与学院工作:主动承担教学任务,配合学院开展教学改革、项目调研等工作,评选周期内总教学量不少于8学时。

2.优先条件:

(1)在行业技能培训、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

(2)获学员或合作单位书面表扬,或教学成果被学院或学校推广。

(3)评选周期内承担的课时总量排名前三。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人申报:符合条件者填写《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参评材料:

(1)教学总结(重点反映评选周期内的教学业绩与创新);

(2)学员评价证明材料(如测评结果、反馈意见等);

(3)教学或论文指导成果、课程资源建设成果等佐证材料。

2.材料提交: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申报材料请报送至成人学历教育科(地址:东北林业大学主西501室,联系人:王乙行,电话:8219079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0977718@qq.com)。

(2)非学历教育教师: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培训科(地址:东北林业大学主西504室,联系人:韩悦,电话:8219065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fuadmin@163.com)。

3.截止时间:所有材料请于 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 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程序

1.初审:成人学历教育科、培训科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者。

2.复审:由学院分管领导、教学督导员、科室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形成拟获奖教师名单。

3.终审: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及奖品。

4.公示:获奖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反馈。

六、表彰与奖励

对获奖教师授予 “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奖励标准见办法)。优秀事迹将通过学院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宣传。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教科:王乙行,82190796

培训科:韩 悦,82190658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