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6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数量

我校继续教育领域申报限额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

(三)立项材料

1.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立项审批表及加盖公章的立项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可编辑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申报书/审批表-学校名称”,要求各项目主持人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四)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从事继续教育的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省继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倾斜。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一定比例。

3.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

二、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对象为2022年立项重点委托项目、2023年立项一般研究项目,须于2026年完成结题。未参与本次结题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后续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作废止处理。其他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在研课题,可同步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结题验收书、结题审批表、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汇编及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有项目变更的应提供一式两份调整单。

2.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的可编辑版及PDF版(加盖学校公章),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学校名称”,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三、组织管理

各学院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按照申报要求组织评审,经专家论证后,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材料报送

立项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

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主楼西506室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63594018@qq.com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192397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