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全面推进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校党委《东北林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东林发〔2019〕77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学院直属党支部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党支部委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由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四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直属党支部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全年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布置调查研究任务、主持集中学习研讨并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和交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组长指定一名中心组成员主持。
第五条 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学院党务秘书兼任,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选请讲课专家、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进行学习考勤和记录等。
第三章 学习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校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学校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七条 学习主要形式: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学习方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个人自学,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确定个人自学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必要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专题调研,坚持学思研贯通,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第八条 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一个月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如学校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
第九条 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条 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 中心组每年年初或学期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年年底或学期末要有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中心组学习情况接受学校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学习情况的考核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和学院干部年度考核进行。主要突出学习态度、内容和效果等情况。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直属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